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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規等修訂公告
- 1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發布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內政、經濟、交通、勞動、衛生福利、農業部、環境部於112年10月4日以工程技字第11202007344號等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2 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諮詢小組設置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諮詢小組設置要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08月29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453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3 修正「公共工程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設置及拆除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05月19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372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4 工程會修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5月15日工程技字第1120010680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5 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三點、第六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2月25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107號函辦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6 文化部修正「機關辦理藝文採購作業要點」-基隆市政府111年1月11日府授文行貳字第1110100609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7 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修名稱「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06日工程企字第11001019131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8 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06日工程企字第1100101913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9 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5條、第7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1001018934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10 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3條、第6條之1、第14條之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1月04日工程企字第11001018954號函 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