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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基隆市主要計畫(商務專用區、戶外景觀區、保護區及公園用地為倉儲區)案-(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恢復原分區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1年1月25日內授營都字第1110800903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法將本計畫案之計畫書、圖實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並將本公告刊登聯合報3天。
二、本計畫案發布實施自發文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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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2/02/1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10/28
- 點閱次數: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