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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申請
1.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12月8日營署都字第1032922247號函及本府108年3月8日基府都計貳字第108027838A號函辦理。
2.即日起申請核發基隆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以下簡稱證明書)者,每筆地號收費新臺幣3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書加收新臺幣20元。
3.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詳如申請須知)。
4.填妥申請表(docx、odt、pdf檔案擇一)後以臨櫃或郵寄(信封內請附申請費用)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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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8/11/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6/02
- 點閱次數: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