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耕地放租
- 1 「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6款所稱「超限利用之山坡地」,其認定方式及權責機關。 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2 國有耕地放租 修正「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