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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及「6層以上未達8層」之H2類組(住宿類)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施行日期。
- 本市「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50公尺」之H2類組(住宿類)建築物,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申報頻率為每3年申報1次,申報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止(第1季)。
- 本市「6層以上未達8層」之H2類組(住宿類)建築物,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申報頻率為每4年申報1次,申報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止(第1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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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3/02/2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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