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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都市發展處 Department of Urban Development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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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主旨:檢送內政部「103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申請補助作業須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2年9月9日台內營字第10208092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內政部共分4次受理,為配合先行召開府內初審會議並辦理彙整相關事宜,本府訂於該部受理期限前2週截止收件,敬請轉知所屬及相關單位於本府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於申請時檢附依旨揭作業須知第三點製作之申請補助計畫書紙本乙式10份(含電子檔1份)送本府都市發展處彙辦,至本府初審時間將擇日排定後另行通知。本府各次收件期限如下: (一)第1次截止收件時間:103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時。 (二)第2次截止收件時間:103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7時。 (三)第3次截止收件時間:103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7時。 (四)第4次截止收件時間:103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時。
  • 發布日期:2013/11/1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1/20
  • 點閱次數: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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