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安樂地政事務所清理登記名義人權利範圍空白土地,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重新計算權利範圍逕為更正1案,公告週知並徵詢異議。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市安樂地政事務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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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重新計算權利範圍逕為更正1案公告 PDF 4.75MB,下載270次,MD5:982B87113D117FD70C9FAACEBA98967A
- 發布日期:2017/02/2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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