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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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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竣地籍清理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其權利人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本府申請發給價金,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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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籍清理土地收歸國有公告文暨清冊 PDF 629.32KB,下載86次,MD5:27FD18A9D801789B0574D8024A0BA318
  • 發布日期:2016/10/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19
  • 點閱次數: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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