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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定位與宗旨 一、新階段創新整合型城鄉環境改造計畫。 二、以縣市景觀綱要計畫或整體規劃內容為基礎,對地方整體空間環境,如生活性與生態性公園綠地系統、城鄉鄰里公共生活空間系統、水與綠色廊帶等之生態環境進行修補、串聯。 三、結合生態城市之理念及綠建築之技術,以各種類型與標準之節能、減碳、通風、透水、貯水、綠覆率提昇等綠建築及生態工程技術,進行傳統街區生態環境改造,營造人與自然共生之新典範。 貳、提案原則 一、每階段推薦提案以3件為上限,並排定補助優先順序。 二、市區道路及人本環境改善計畫、自行車道系統建設計畫及通勤通學綠廊等相關計畫,請另依循各該相關計畫程序申請,本計畫不補助。 三、個案申請計畫均應以100年底前可執行完成為基本前提,並以下列申請金額為上限,但景觀總顧問及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申請補助經費得視實際需要提報,不受下述金額限制: (一)一般規劃設計案件最高補助200萬元。 (二)工程案件最高補助1500萬元。
100年度台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之策略及理念
- 發布日期:2010/07/0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10/07/06
- 點閱次數: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