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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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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周知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名義登記之土地權利,除地籍清理條例第17條至第26條、第35條及登記名義人為祭祀公業或具有祭祀公業性質及事實者之情形外,利害關係人應依規定申請更正登記。

公告內容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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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及清冊 PDF 1698.13KB,下載36次,MD5:2644F22525E3BC10F682C019C0272A6A
  • 發布日期:2026/09/1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14
  • 點閱次數: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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