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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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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礦泉地

本市轄內無本款不得私有土地

  • 發布日期:2021/08/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11
  • 點閱次數: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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