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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 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 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1)、本市港區土地均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並受特別法「商港法」規範,主管機關為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
(2)、一般性海堤區域依經濟部97年11月14日經授水字第09720208670號公告在案。
(3)、「海岸地區範圍」依內政部107年8月3日台內營字第1070812160號公告修正「海岸地區範圍」。
(4)、 「基隆港區範圍」依交通部航港局提供之基隆港區範圍圖資。
(5)、本市基隆港區土地、一般性海堤及海岸地區範圍,將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為準,本府不再另行劃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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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1/08/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11
- 點閱次數: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