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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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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5年1月13日修正發布「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3點,自115年4月1日生效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3點,業經內政部115年1月13日台內地字第1140267470號令修正。

修正要點如下:

  1. 成屋部分:
    • 增列有無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若有,應標示其位置說明。
    • 增列建築效能情形。
  2. 預售屋部分:
    • 增列有無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若有,應標示其位置說明。
    • 就建物瑕疵擔保部分,用字調整。

詳細資料詳附件:

1.內政部令(含修正總說明)

2.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50401生效)

檔案下載

  • 1150113內政部令(含修正總說明) PDF 740.68KB,下載511次,MD5:AE826CEF94525AE3C03CF55A7C0CFF86
  •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5.1.13發布 PDF 176.7KB,下載817次,MD5:AF58ABF33306039FA43AD14C1DFA572C
  • 發布日期:2026/01/2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21
  • 點閱次數: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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