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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1年1月5日修正發布「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書及應附繳文件一覽表」,並即日生效
內政部於111年1月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7539號令修正發布,其中申請書表修正「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請自即日起使用新版書表申辦相關事宜或至「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訊系統」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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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2/01/0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1/10
- 點閱次數: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