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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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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

基隆市政府地政處提醒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同時,房東也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若房東片面禁止或要求拋棄申請,因對於房客顯失公平,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主張無效。

 

此外,依內政部公告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房東於租約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並且不得記載應由房東負擔之稅賦,如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房客負擔。

 

若房東另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要求調漲租金或負擔所增加之稅賦,因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除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該約定無效外,同時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如經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可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 發布日期:2022/12/0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7/22
  • 點閱次數: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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