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

請房東房客多運用新版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為導正整體租屋市場秩序,內政部於109814日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已於同年91日生效。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是契約內容必須記載的重要基本事項,消費者若發現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應記載事項,卻沒有記載在業者所提供的定型化契約中,該應記載事項依法仍構成契約的內容;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是契約不可以有的條款,通常是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如果消費者與業者所簽訂的定型化契約,有違反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該條款無效。

本府呼籲房東房客多使用行政院公佈之新版住宅租賃契約,以維護雙方權益。

  • 發布日期:2022/04/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7/22
  • 點閱次數:199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