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建物列冊管理資料,已於本市地政事務所公告中,公告期滿尚未完成繼承登記者,由本府辦理列冊管理,請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民眾,請儘速向本市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