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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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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中華民國 113 年 05 月 01 日基府地價壹字第1130221153B號令發布修正「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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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PDF 356.38KB,下載54次,MD5:7B56809026ACCA20C725429B828DFE49
  • 發布日期:2024/05/0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用地及地價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5/07
  • 點閱次數: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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