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基隆市政府 地政處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

本市耕地實施放租業務相關法規,自即日起比照「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辦理放租業務

依據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直轄市有、縣(市)及鄉(鎮、市)有耕地之放租,得比照本辦法之有關規定辦理。」

檔案下載

  • 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PDF 112.98KB,下載80次,MD5:E34DDCDCCFDDFE9FD42141C14DD58265
  • 發布日期:2014/01/0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16
  • 點閱次數:690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