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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本市轄區內公有耕地地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價格公告文
主旨:公告101年本市轄區內公有耕地地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價格。
依據:內政部88年11月8日台(88)內中地字第8819984號函。
公告事項:
一、稻穀價格:每公斤折徵新臺幣20元。
二、甘藷價格:每公斤折徵新臺幣8元。
附件一、基隆市政府101年12月3日基府地用貳字第1010186576A號函。
附件二、基隆市政府101年12月3日基府地用貳字第1010186576B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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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2/12/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16
- 點閱次數: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