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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測繪業申請登記相關表格
內政部修正「測繪業申請登記函(SMI)」、「測繪業申請登記函填寫須知(SM2)」、「測繪業許可申請書(SM3)」、「測繪業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書(SM4)」、「測繪業專任人員資格證明書(SM7)」、「測繪業專任人員受聘同意書(SM8)」各一份,並刪除「測繪業不動產地點及價值表(SM5)」,自即日生效.
說明:依據內政部103年01月14日台內地字第1020384838號函辦理。
附件檔:
1.內政部103年01月14日台內地字第1020384838號函。
2.SM1、 SM2、 SM3、 SM4、 SM7、 SM8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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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4/01/1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測繪處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7/16
- 點閱次數: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