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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
▍承辦單位
基隆市稅務局使用牌照稅科
▍申請說明
一、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
二、身心障礙證明逾期不予受理。
三、車輛汽缸排氣量超過2,400cc者,免徵金額以2,400cc車輛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四、本年度稅款如已繳納,請提供車主本人存摺影本,俾利直撥退稅。
▍申請對象
一、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二、身心障礙者未領有駕駛執照(車主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
▍應備證件
- 國民身分證 (由MyData平臺驗證取得)。
- 身心障礙證明(由MyData平臺驗證取得)。
- 行車執照(由MyData平臺驗證取得)。
- 戶口名簿(車主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同一戶籍法院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 (由MyData平臺驗證取得)。
- 車主本人存摺影本。
- 註銷原車免稅切結書。
- 其他證明文件。
▍處理時限
7天
- 發布日期:2024/01/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1/04
- 點閱次數: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