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基隆市過渡性教育措施專案輔導人員缺額1名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5/04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5/27 |
| 資格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所列專業輔導人員資格: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 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三) 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一) 學生追蹤輔導,每月定期追蹤或訪視輔導青少年狀況,提供個別化諮商會談服務、小團體輔導等。 (二) 辦理相關會議、宣導、方案等。 (三) 協助媒合職業訓練資源及轉介服務。 (四) 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一)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二)受輔青少年之職訓、就業場所、家庭等。 (三)由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分派並須視情況支援國中。 |
| 聯絡方式 | 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電洽聯絡人:洪老師,02-24301585分機25。 甄選時間: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 甄選地點: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9 樓會議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9樓)。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備齊應繳證件郵寄至:[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9樓(基隆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聯絡電話:02-24301585分機25,洪老師。郵寄一律以「限時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至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郵戳日期以 11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 中午12:00前為止為限,逾期恕不受理。 另將報名資料pdf檔mail至承辦人信箱(ksgcc20110801@gmail.com),以利後續事宜。 |
| 內文 | 教育處誠徵對學生輔導有熱忱的你! ★☆薪資待遇: 一、 專任輔導員任用資格:須具備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歷,並符合國教署補助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所列專業輔導人員資格。 (一) 專業輔導人員(具證照)符合下列之一: 1.具碩士學歷並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以六等四階起聘,薪資 47,363 元起。 2.具學士學位並取得專科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以六等三階起聘,薪資 45,052 元起。 (二) 專業輔導人員(未具證照) 符合下列之一: 1.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以六等二階起聘,薪資 42,742 元起。 2.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防治學系(所)畢業者,以六等一階起聘,薪資 40,432 元起。 二、本項目補助員額由國教署依權責核定,人員進用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或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甄選,甄選通過擬接受進用者,地方政府應與之訂定勞動契約。 三、地方政府得於每年辦理專業輔導人員績效評核,任職本計畫累計滿一年,且經地方政府評核晉級者,得晉一級,以屆滿一年之次月起晉級支薪,晉級至第九年為上限。 四、專任輔導員 12 月 1 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年終獎金 1 年以 1.5 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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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6/05/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5/04
- 點閱次數: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