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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土木工程職系技士-徵才訊息
官等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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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稱 | 技士 |
名額 | 1 |
性別 | 不限 |
有效期間(起) | 2024/04/25 |
有效期間(迄) | 2024/05/10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各式會勘會議、零星工程單價標等會勘派工施工結算驗收。 2.本區活動中心修繕工程。 3.中央各部會補助工程事宜 4.經建課年度預算編列、推算、保留及決算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
聯絡方式 | 聯絡E-Mail:personnel@mail.klcg.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82101分機203人事室吳先生。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
內文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土木工程職系技士-徵才訊息 |
- 發布日期:2024/04/25
- 發布單位:信義區公所人事室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4/25
- 點閱次數: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