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處係市屬公營交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在提供市民「安全、舒適、便捷」之交通服務。編制包括處長、副處長、營運室、人事室、機料課、政風室、會計室、行政室、勞安室等課室,除管理處本部外,另設一總站、十二分站。現有營業大客車一五二輛,行車路線計五十五線,平均每日行駛約一,七七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