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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光復節連假出勤工資算對了嗎?市府溫馨提醒115年10月25日國定假日出勤及補假規範

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今(115)年 10 月 25 日(星期日)臺灣光復節為國定假日,本府法制及勞動處溫馨提醒轄內事業單位雇主與人資夥伴,連假期間之假別屬性與出勤工資給付標準,保障勞工休假權益並落實法遵。

一、 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之補假原則

  • 原工作日出勤:若 10 月 25 日為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工資照給。如徵得勞工同意於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 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補假:10 月 25 日光復節如適逢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雇主應於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天。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勞工休假工資照給,如補假當日有出勤,工資亦應加倍發給。

二、 以常見排班模式試算:以 10 月 26 日(星期一)補假為例

今年「光復節」在星期日,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因光復節適逢例假,應予補假,可於 10 月 26 日(星期一)補假一日以形成 3 天連假。

假設月薪為新臺幣(下同)36,000 元之勞工(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150 元,即 36,000元 ÷ 30日 ÷ 8小時)當日出勤 8 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 10 月 24 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2 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 × 2小時 × 4/3倍 + 150元 × 6小時 × 5/3倍 = 1,900 元

  • 10 月 25 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

    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 10 月 26 日(星期一)- 性質為「國定假日(補假日)」:

    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 × 8小時 = 1,200 元

三、 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之注意事項

因各事業單位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休假排定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

  • 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勞資雙方如欲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

  • 明確指訂對調日期:應確明所調移國定假日之休假日期。對調後,調移後之國定假日當日成為正常工作日,原工作日即應使勞工得以休假,且雇主不得減損勞工應有之國定休假日數,始屬適法。

  • 發布日期:2026/10/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10/19
  • 點閱次數: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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