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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品!鼓勵業者申請施工機具標章

行政院環境部修正「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提醒施工機具所有者,應落實機具保養維修,並依據施工機具類別,分為新機具、使用中機具,向各地環保局申請「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一起共同維護良好空氣品質。

依據「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其適用對象包含我國或他國製造出廠2年內之新機具及使用中機具。施工機具所有者可至環境部施工機具管理系統網站(https://airemer.epa.gov.tw/)申請帳號辦理;新機具也可透過系統網站上傳申請書、買受證明及符合排放標準證明,進行審查即可。

另,7月1日起「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分為金級、銀級及普級,主要是以檢測出的不透光率數值為分級依據。金級不透光率檢測數值為小於等於0.5 m-1,標章效期為3年;銀級不透光率檢測數值為0.6 m-1至0.8 m-1,標章效期為2年;普級不透光率檢測數值為0.9 m-1至1.0 m-1,標章效期為1年,也呼籲營建業者或施工機具所有者應於標章到期日前兩個月重新申請檢測。

提醒所有營建業主或施工機具所有者,應加強施工機具定期維修保養,評估選擇合適的污染改善措施,降低黑煙排放的情形,並踴躍加入施工機具自主管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建立良好形象,共同守護基隆市良好的空氣品質。

  • 發布日期:2023/10/11
  • 發布單位: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12/26
  • 點閱次數: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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