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異動須知(免備文)
基隆市老人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異動須知
一、所有專職工作人員異動皆須登錄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長照資訊系統)」。
二、異動文件請參照下表,備妥後親送或郵寄至:202201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5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收。
| 序號 |
項目 |
備註 |
| 1 |
基隆市老人福利機構登錄(註銷)申請書 |
登錄及註銷請分別填寫申請書 |
| 2 |
工作人員名冊 |
參考附件2 |
| 3 |
現住住民名冊 |
參考附件3 |
| 4 |
工作人員異動報告表 |
1. 請從長照資訊系統SC-800產製 2. 承辦人、主管、業務負責人欄位蓋章 3. 空白處加蓋機構大章 4.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查閱請於長照資訊系統SC-700建檔,並上傳簽核後性侵害查閱同意書(附件4) |
| 5 |
(新到職應提供,包含外籍)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查閱申請名冊) |
三、以下新聘/離職資料請於長照資訊系統SC-100建檔,並依下表上傳相關附件。
| 報備項目 |
應上傳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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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職 |
1. 最近一次勞工保險加保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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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聘工作人員到職日前一年內體檢報告。胸部X光報告需為到職日前3個月內(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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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聘人員相關執業執照、證照、證明、證書影本(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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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外籍)勞動部聘僱許可函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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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外籍)居留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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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長照人員認證卡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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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職 |
勞工保險退保證明文件/機構出具之服務證明文件(如離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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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上資料如為影本,應蓋「機構圖章」、「負責人印章」、「與正本相符」證明無誤。
五、機構住民入住、退住、住院等情形,請定期至長照資訊系統下「SC-老人福利機構管理-100」、「OG-機構管理-100」兩處子系統同步更新,並依下列規則建檔。
| SC-100/OG-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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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喘息個案要建檔。 2.有入住、退住才需異動。 3.住院、請假不需要KEY離開。 |
六、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02)24201122#2227高約用人員,電子郵件:onset0214@mail.klcg.gov.tw。
註1:依據最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感染管制查核基準及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查核項目第1點工作人員健康管理之評核方式略以,工作人員(包括自行聘用、兼職、外包以及報備支援之人力)之胸部X光以到職日前3個月內之檢查報告為主。
註2:資格及檢附資料可參照「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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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6/09/1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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