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須要辦理補辦編定?又非都市土地是否可以辦理註銷編定?
一、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每宗土地,應按照鄉鎮縣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管制之依據。對於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新登記土地或遺漏編定之土地,應依照前述規定補辦編定。
二、至於非都市土地可以辦理註銷編定之情形有二種:
1.經核定公告發布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內之非都市土地。
2.土地滅失之非都市土地。
- 發布日期:2025/06/0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地權登記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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