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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防騙教戰守則 「求職停看聽,3要7不記在心」
三要原則
- 要陪同: 請朋友、家人陪同面試,或事先告知欲前往面試之地點。
- 要確認: 事前蒐集應徵公司資訊。
- 要存疑: 徵才廣告內容是否有不合乎常理的情形,公司工作內容模糊不確定、標榜工作輕鬆。
七不原則
- 不繳錢: 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
- 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
- 不辦卡: 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
- 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
- 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
- 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
- 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
就業隱私 求職者應徵時常被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包含:
- 生理資訊 : 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 心理資訊 : 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 個人生活資訊 : 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徵才月薪未達4萬元以上,不得寫面議,違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遇求職詐騙請撥
- 警察局報案專線:110
反詐騙專線:165 - 如遇不實徵才廣告 則可撥
基隆市政府申訴、諮詢專線(02)24201122#2209、2210 - 就業相關資訊服務平台
台灣就業通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台灣就業通客服中心專線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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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3/06/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7/04
- 點閱次數: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