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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度第1期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
為鼓勵雇主辦理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
113年第1期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受理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請各事業單位若有需求歡迎向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填寫完後列印,並於申請期間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向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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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4/01/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2/20
- 點閱次數: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