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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11月24日工程企字第11200161401號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年11月24日 |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200161401號 |
根據 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 |
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企劃處 第三科 李 (先生或小姐) |
附件: 修正對照表-1121124版-勞務承攬參考原則-上網.pdf、 勞務採購契約範本-1121124版-勞務承攬參考原則-上網.pdf |
主旨: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備註:為維周全,請各單位使用上述檔案前,仍請務必自行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有無最新版本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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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3/11/2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2/03
- 點閱次數: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