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社區維護費
【區公所】基隆市政府補助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社區維護費)實施計畫
一、補助對象:
1.本府核准立案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
2.未依規召開會員大會並函報會議紀錄者、理監事任期屆滿未完成改選者,不予補助。
二、補助內容:
(一) 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
1. 補助辦理 社區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志願服務、社區防災、社區 防暴宣導、社區人才培力、其他推展社區發展之有關 業務 等 。 已獲各單位核定之補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2. 補助項目如:鐘點費 、出席費 、導覽費、保險費 、場地租金、場地清潔費、場地佈置費 、器材設備租用費、印刷費、設計費、撰稿費、攝影費、活動研習材料費、膳費 、茶水費、郵電費、物品及耗材費、車資、運費、志工背心、臨時酬勞費、雜支、其他推展社區發展業務之 有關項目 。
(二) 社區發展協會人員參與外縣市會議及研習交通費。
(三) 非本計畫補助項目:政治活動、法定會議、基層建設、聯誼、餐會、旅遊等相關支出。
三、補助額度:
每一社區發展協會補助新臺幣20,000元計算為原則。
四、申請方式:
請逕洽本市各區公所社政課社區發展業務承辦人員。
五、其他:基隆市政府「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資訊公開事項
(一)補助法令依據:基隆市政府補助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社區維護費)實施計畫
(二)補助項目: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等
(三)申請期間:每年1月至12月
(四)資格條件:本府核准立案登記且會務運作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
(五)審查方式:各區公所依規審查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一社區發展協會每年度受補助金額新臺幣20,000元為原則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3,350,000元(114年)
(八)身分關係揭露表:請詳閱填表說明
資料下載(Google雲端硬碟)
- 發布日期:2021/05/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1
- 點閱次數: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