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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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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社區維護費

【區公所】基隆市政府補助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社區維護費)實施計畫

一、補助對象:
1.本府核准立案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
2.未依規召開會員大會並函報會議紀錄者、理監事任期屆滿未完成改選者,不予補助。

二、補助內容:
1.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補助辦理社區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志願服務、社區防災、社區防暴宣導與福利服務、社區人才培力、其他推展社區發展之有關業務等。已獲各單位核定之補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2.社區發展協會人員參與外縣市會議及研習交通費。
3.區公所行政事務費:各區公所為推展社區業務、辦理社區培力、輔導社區考核(評鑑、選拔、認證等)所需,其差旅、物品、耗材、郵電費等相關支出。
4.政治活動、法定會議、基層建設、聯誼、餐會、旅遊等相關支出,非本計畫補助項目。

三、補助額度:
每一社區發展協會補助新臺幣20,000元為原則。

四、申請方式:
請逕洽本市各區公所社政課社區發展業務承辦人員。

五、其他:基隆市政府「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資訊公開事項
(一)補助法令依據:基隆市政府補助各區公所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社區維護費)實施計畫
(二)補助項目: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等
(三)申請期間:每年1月至12月
(四)資格條件:本府核准立案登記且會務運作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
(五)審查方式:各區公所依規審查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一社區發展協會每年度受補助金額新臺幣20,000元為原則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3,350,000元(113年)
(八)身分關係揭露表:請詳閱填表說明

資料下載(Google雲端硬碟)

  • 發布日期:2021/05/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2/23
  • 點閱次數: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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