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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_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本辦法之獎勵等次如下:
一、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服務時數八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前項獎勵以公開儀式行之。
檔案下載
- 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PDF 83.23KB,下載108次,MD5:8EEC3050EEA8700F341D3378B7810090
- 附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3000、5000、8000小時) ODT 8.49KB,下載150次,MD5:2F5378AC8C4E962A31948B46EC24050D
- 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 ODS 5KB,下載163次,MD5:8F09B20F0B5D668144CE07759EA5E49F
-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ODT 11.74KB,下載137次,MD5:A90FF2D3985BB0BC24161AAD01F52974
- 【填寫範例】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 PDF 63.23KB,下載283次,MD5:596A0D9DA22AFCFF3C59904601578925
- 【填寫範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PDF 65.6KB,下載187次,MD5:8F0F16E9739ED75B6C36DB7432ABE040
- 發布日期:2020/08/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26
- 點閱次數: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