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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3年度兒童及少年收容安置費用給付標準
一、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費:
(一)零級:一般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29,545元;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985元整計。
(二)一級:具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或經本市在地評估小組審定為一級之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31,187元;
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1,040元整計。
(三)二級:具中度身心障礙證明或經本市在地評估小組審定為二級之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32,828元;
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1,094元整計。
(四)三級:具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經本市在地評估小組審定為三級之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36,111
元;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1,203元整計。
二、兒童及少年寄養安置、親屬安置及團體家庭安置費:
(一)未滿二歲之兒童: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27,000元整;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900元整計。
(二)二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26,000元整;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866元整計。
(三)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28,500元整;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950元整計。
(四)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經診斷有發展遲緩併情緒障礙者: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28,500元整;
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950元整計。
(五)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經診斷有發展遲緩併情緒障礙者:
每人每月安置費新臺幣31,500元整;未足月者,每日以新臺幣1,050元整計。
三、本次公告金額實施時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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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基隆兒少安置費公告 PDF 445.53KB,下載91次,MD5:3FADB00AE98F6865F8512AFE5D82877A
- 發布日期:2024/01/2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1/25
- 點閱次數: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