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

有關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暫停收托之補充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10日衛授家字第1110960540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7日宣布,自5月8日起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並以暴露風險高低實施防疫假、停課等措施。

三、茲因托嬰中心屬高度密集場所,且未滿2歲兒童未有疫苗得以接種,爰參照教育部規範幼兒園作法,即確診個案如於「確診前2日內」曾送托,其所屬班級之嬰幼兒與托育人員,全班暫停托育3日;如機構無分班或分班服務模式不清楚者,視為同一班;另居家式托育服務亦比照辦理。

四、又,有關因疫情之故致需請假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托嬰中心工作人員:應依勞動部公告規定辦理。
(二)家長:嬰幼兒暫停收托期間,家長如需照顧子女,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 發布日期:2022/05/1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5/17
  • 點閱次數:1361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