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30日衛授家字第1110961478號含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全面照顧0-2歲幼兒,自112年1月1日起委託人申請托育補助,取消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需未達百分之二十之規定,讓所有家庭均能享有政策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