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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工程企字第1110018153號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10018153號
根據 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

附件: 1110018153修正緊急採購作業指引.pdf
主旨:為利機關辦理緊急採購,因案制宜採取彈性措施,茲修正本會98年8月28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5100號函附之「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旨揭範例名稱為「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指引」。
二、增列「壹、緊急採購之特性」之說明,原序號「壹」至「捌」,順移列「貳」至「玖」。
三、「肆、選擇採購對象」增列第二點有關緊急採購廠商資格之訂定應考量事項;原二及三之序號順移列三及四。
四、部分文字、附表及附圖酌作修正。

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本:審計部、本會各處室會組、本會企劃處(網站)(均含附件)

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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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1111013修 PDF 506.73KB,下載299次,MD5:D78322D5A24611B8D91E0AD8D5213B56
  • 發布日期:2022/10/1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2/12
  • 點閱次數: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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