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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理統包工程應具條件指引表」會議紀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180號函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承辦人:沈OO


受文者:基隆市政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201001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726457_360000000G_1120100180_doc1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本會112年3月3日研商「機關辦理統包工程應具條件
指引表」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正本:內政部、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營建
署、經濟部水利署、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直轄市
政府、各縣市政府、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
業公會、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
副本:本會技術處、工程管理處、企劃處(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180號函 PDF 280.15KB,下載41次,MD5:C64CE87243004DF5D18B3BC6F43FFB13
  • 「機關辦理統包工程應具條件指引表」會議紀錄 PDF 1173.96KB,下載47次,MD5:CCBD7A215E1AB370CDB5472132643227
  • 發布日期:2023/04/0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2/04
  • 點閱次數: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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