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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112年度稽核所見採購缺失態樣暨改善建議彙整表」-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29日府採稽字第11300250011號函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劉OO

受文者:基隆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採稽字第1130025001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76737000A_11300250011_ATTACH1.pdf)
主旨: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強各機關採購稽核小組間橫向溝通與聯繫,檢送本府採購稽核小組「112年度稽核所見採購缺失態樣暨改善建議彙整表」1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5月31日工程稽字第09900217050號函辦理。
正本:各縣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含金門、連江兩縣)
副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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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29日府採稽字第11300250011號函 PDF 144.57KB,下載33次,MD5:85427837902386EC658466A3A9AAB8EB
  • 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112年度稽核所見採購缺失態樣暨改善建議彙整表」 PDF 709.89KB,下載79次,MD5:205389C10F7129EC451809DB42AC9DC6
  • 發布日期:2024/01/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2/04
  • 點閱次數: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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