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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法相關宣導
1.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2.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3.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4.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5.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檔及圖文電子檔網址: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
- 發布日期:2026/09/1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16
- 點閱次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