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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壹、一般事項第十三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壹、一般事項第十三點修正總說明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下稱填表說明)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十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六次修正。為配合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法務部組織法修正第五條、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並修正第七十三條附表,爰修正填表說明壹、一般事項第十三點規定中檢察機關名銜,俾落實司法改革會議中關於打造中立、透明檢察體系之各級檢察署名銜「去法院化」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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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1070719生效 ODT 4B,下載64次,MD5:B4DBDF6BCE54D084B1AD0C22CD0643F9
- 發布日期:2018/07/2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