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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年定期申報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授權作業」案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110年定期申報部分,將賡續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各申報義務人,相關個人名下財產查調授權作業辦理期程如下:

(一)申報人於以前年度已簽署選擇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

1、申報人原則毋須再自行辦理授權作業,惟申報人於110年度如有增修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請申報人及其配偶確認基本資料內容及往後年度一次性授權內容,於授權同意書(如附件1)簽名(蓋章),亦或運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線上授權作業,於配偶亦完成授權(線上或紙本)後,始提供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

2、110年度與以前年度申報人如非同一受理申報機構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請申報人110年度自行辦理線上授權作業。

(二)申報人於110年度始簽署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110年度同意授權者,即同意往後年度在同一受理申報機構一次性授權,申報人同意授權時應以自然人憑證線上完成授權,於配偶亦完成授權(線上或紙本)後,始提供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

(三)授權期間:自110年9月5日至10月5日止。

(四)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0年12月5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0年11月1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

(五)已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若以後年度申報人或配偶不同意授權服務者,申報人或配偶應於該年度授權期間截止前(約每年度10月5日)以書面主動告知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取消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書」)。

(六)財產申報授權資料範圍:請參閱「110年法務部財產網路申報提供下載財產項目及資料來源一覽表」。

檔案下載

  • 附件1-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授權申請書 ODT 31B,下載60次,MD5:CE96A40FCFE1279DE3C9DA45743C9A14
  • 附件2-取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授權申請書 ODT 28B,下載60次,MD5:DE85DC62DE98E807987898BA0BFBC5DF
  • 附件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操作-申報人端 PDF 5.67KB,下載94次,MD5:C55021A8B790CCA2EFB22B91F0772C36
  • 110年法務部財產網路申報提供下載財產項目及資料來源一覽表 PDF 327B,下載49次,MD5:C29FC6578AA29647EACEEF63CB03FA47
  • 發布日期:2021/09/2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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