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政風處106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錯誤態樣
主旨:檢送本處彙整摘錄「106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錯誤態樣」1份(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6條規定,申報人於申報後發現申報資料錯誤時,得重新詳實填寫申報表,提出於原受理申報機關(構)申請更正,原申報表不得抽換;其採網路申報方式者,得自行更正後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復依同法第7條第3項規定,受理申報機關(構)進行一定比例之查核時,應以抽籤前之財產申報資料。
二、旨揭錯誤態樣係本處辦理本府106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時,發現財產申報義務人易生錯誤態樣,爰於辦理實質審核抽籤前彙整摘錄供各申報義務人參考,另目前外國銀行在台分行、4家農會(新北市汐止農會、臺中市臺中地區農會、臺南市臺南地區農會、高雄市高雄地區農會)及11家信用合作社(高雄第三、基隆第一、基隆第二、淡水第一、新竹第一、新竹第三、台中第二、彰化第六、鹿港、花蓮第一、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資料尚未納入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範圍,爰併請各申報義務人就107年定期申報資料進行確認,有更正需求則依前揭法規辦理,倘有相關疑義則請洽本處政風預防科(02-24225139)。
106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錯誤態樣
錯誤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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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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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漏申報房屋座落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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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基地(1)為獨立交易客體,可為不同人所有;(2)如屬同一人所有,既申報表上分屬不同欄位,應各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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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存摺係交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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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明知其名下有此借他人使用之帳戶,就權利外觀而言,即屬其所有,而應查明申報,否則亦應於申報表備註欄載明,俾供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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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為房屋無所有權狀或無庸繳房屋稅就不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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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63年度第6次民庭庭推總會決議:依民法第66條第1項規定,係屬土地之定著物,即或屋頂尚未完全完工,倘已足避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之目的即屬之,不以辦理所有權登記為必要;填門牌號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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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誤認塔位無所有權狀不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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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認靈骨塔坐落土地毋庸申報。
靈骨塔(無土地持分或非地上全者)價額達20萬元,即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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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誤認當年退休所得不必加總列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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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存款總額達100萬元,即應申報全部存款。
(2)存款包含存放於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機構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及由公司確定用途之信託資金,包括新臺幣、外幣(匯)及其他幣別之存款在內。
(3)如係將台幣存款及外幣存款分別計算,純係違法性錯誤。
誤以為公教人員優惠儲蓄存款(退休優惠存款)之本金無庸申報而僅申報利息, 實本金與利息均屬存款範圍均應依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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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未於申報日補登存摺詳查存款餘額,僅憑記憶申報,或理財帳戶無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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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部分應於最接近申報日前往金融機構登簿查詢,或採授權方式辦理年度定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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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誤認債務不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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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債務非屬所得,故不需申報。實凡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 女於申報日各別所有債務累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均應逐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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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漏申報存款之利息及股票股利,或遺漏定存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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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部分應於最接近申報日前往金融機構登簿查詢,或採授權方式辦理年度定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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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同保險名稱之數個保險(不同保單號碼)歸為單筆內容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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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保單號碼之儲蓄型、投資型及年金型保險均逐筆填列(或詳列每筆保單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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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漏報保險
(1) 投保年限久遠
(2) 祝壽金保險
(3) 親人投保
(5) 長期分紅保險
(6) 誤認保費繳費期滿或到期儲蓄險不用申報
(7) 以要保人為申報人
(8) 保單減額繳清或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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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契約具有被保險人如屆滿 一定年齡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保險公司即應給付祝壽保險金之契約條款,係具有生存保險金之特性而屬 儲蓄型壽險,應依法申報。 (2) 保險契約具有被保險人如屆滿一定年齡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保險公司即應給付祝壽保險金之契約條款,係具有生存保險金之特性而屬 儲蓄型壽險,應依法申報。
(3) 即「要保人」為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者,均應申報;至於 被保險人、受益人是否為申報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均非屬應 申報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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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一、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6條規定,申報人於申報後發現申報資料錯誤時,得重新詳實填寫申報表,提出於原受理申報機關(構)申請更正,原申報表不得抽換;其採網路申報方式者,得自行更正後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另依同法第7條第3項規定,受理申報機關(構)進行一定比例之查核時,應以抽籤前之財產申報資料。
二、本案錯誤態樣係依據本處107年期間辦理「本府106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時審查作業」(47案),發現財產申報義務人錯誤態樣,爰於抽籤前彙整摘錄供各申報義務人參考。
檔案下載
- 106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常見錯誤態樣1080107 DOC 43B,下載254次,MD5:E13395EB50848931377D46DD101A9F1B
- 發布日期:2019/02/1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