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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製作「利衝法簡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109.1.31)
按利衝法第18條對於違反補助或交易規範者設有罰鍰,影響頗鉅,為使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對利衝法之補助或交易規範有更明確認知,監察院爰製作「利衝法簡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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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0/01/3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