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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108.8.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95192號、考臺組貳一字第10800057421號及院台申貳字第1081832173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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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9/08/2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