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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07.6.26)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本法自89年公布施行迄今已近20年,整體時空背景與本法最初制定時已有相當差異,故外界對於本法規範內容迭有檢討聲浪,尤以司法院大法官第716號解釋宣告本法相關規定應儘速通盤檢討改進,經全面通盤檢討後擬具修正草案,為利益衝突迴避制度開創新的里程碑。(相關修正重點及修正對照請參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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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8/03/0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1/03
- 點閱次數: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