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隆市和平島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完工日期98年7月2日。
2.基隆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實施計畫主幹線(和平幹線),完工日期96年9月12日。
3.基隆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實施計畫主幹線(中正左幹線),完工日期101年2月12日。
4.基隆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實施計畫主幹線(中正右幹線),完工日期98年3月23日。
5.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一標,完工日期 98年8月14日。
6.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一標,完工日期101年10月18日。
7.基隆市港域水質改善計畫—截流管線工程,完工日期101年12月17日。
7.基隆市港域水質改善計畫—截流站體工程,完工日期102年2月6日。
8.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七堵百福標,完工日期102年3月11日。
9.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二標,完工日期102年8月15日。
10.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二標,完工日期104年1月19日。
11.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三標,完工日期104年9月21日。
12..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四標,完工日期105年1月12日。
13.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五標,完工日期105年8月15日
14.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五標,完工日期106年11月07日。
15.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六標,完工日期106年12月15日。
16.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八標,完工日期106年12月25日。
17.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七標,完工日期107年10月25日。
18.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六標,完工日期107年12月14日。
19.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北港系統第七標,完工日期108年 9月19日。
20.基隆市污水下道北港系統(第四標應急工程),完工日期108年11月27日。
21.基隆市污水下道北港系統(第四標後續工程),完工日期109年12月23日。
22.基隆市污水下水道南河系統第八標,完工日期112年6月9日。
FAQ答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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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全期實施計畫共分為五期,目前刻正執行第三期實施計畫(109~114年),集污區以紅淡山為界分為北港(中正、中山、信義、仁愛區)及南河系統(安樂、七堵、暖暖區),相關生活污水經過管線收集後,北港系統排入和平島水資源回收中心,南河系統則排入六堵、八里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後排放。
二、第三期實施計畫各標工程預計接管戶數如下:
1.北港系統管線工程第九標(施工中): 967戶
2.北港系統管線工程第十標(施工中):1,743戶
3.北港系統管線工程第十一標(施工中):2,514戶
4.北港系統管線工程第十二標(施工中):2,177戶
5.北港系統管線工程第十三標(施工中):7,714戶
6.南河系統管線工程第八標(已竣工):3,327戶
7.南河系統管線工程第九標(施工中):4,161戶
8.南河系統管線工程第十標(設計中):3,500戶 -
本府為改善環境衛生、提高居民生活品質並解決基隆市河川、 渠道及基隆港日趨嚴重的污染問題,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將都市計畫區內日常生活產生之污水,以管線收集至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放。
全市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流域區分為基隆港流域的北港系統,及屬於基隆河流域的南河系統。北港系統集污區面積約3,637公頃,主要涵蓋中正、信義、仁愛、中山等行政區,污水收集至和平島水資源回收中心;南河系統集污區面積約3,983公頃,涵蓋安樂、七堵、暖暖等行政區,污水優先收集至六堵水資源回收中心,六堵水資源回收中心無法容納之超量污水再輸送至新北市八里水資源回收中心。
截至112年07月31日實際接管戶數已完成68,743戶,三期實施計畫完成後預計接管戶數(至114年底)累計約82,279戶。執行率43.46% -
1.兩棟建築物間之間隙,通常係為刻意留設之伸縮縫,除了防止材料熱漲冷縮外,更重要的是避免地震來時,因建築物彼此過於靠近或搖晃程度不一,導致彼此碰撞損壞。
2.伸縮縫中使用保麗龍係考量施工性,經建築師或技師的設計或評估允許下,留於伸縮縫中央做為緩衝材料或填塞材料。
3.相關常見伸縮縫使用保麗龍相片及說明請於「本處網頁/檔案下載/常見伸縮縫案例」檢視。 -
如遇有停水時請撥打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一區管理處基隆服務所電話24245200;停電時請撥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市區電話24229362、七堵電話24526794;停話時請撥中華電信基隆營運處24311149夜間24333546;瓦斯請撥24201111轉321;吉隆有線電視2456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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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撥打本市設置免付費通報專線:0800-764-060或撥打1999通報,將有專人24小時接聽即時處理改善。
2.請民眾敘明「路段及正確門牌號碼」,市府將儘速派員巡查並予以修補。 -
1.請民眾逕向該區公所或當地里長反映,市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將派員實地勘查,釐清土地養護權責單位及查勘是否有重新刨鋪改善必要後,再視預算情況錄案辦理。
2.直接撥打本市設置免付費通報專線:0800-764-060或撥打1999通報,將有專人接聽辦理。 -
發現路面有坑洞可撥打本市設置免付費通報專線:0800-764-060或撥打1999通報,將有專人24小時接聽即時處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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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辦理道路施工刨鋪前,會邀集道路相關單位現勘,並檢討現行標線有無變更之需要,並依據會勘意見予以復舊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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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用道路及人行道」:申請集會道路使用場地舉辦活動,應於活動舉辦7日前,以書面向本府工務處提出。
註:為避免臨時活動使用道路影響鄰近交通及商住家,每次活動使用時段、車道佔用範圍:
(一)使用時段:
1.日間: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
2.夜間:夜間七時至夜間十時止。
(二)車道佔用範圍:以一車道為限。
二、「借用道路側停車格」:申請人逕向本府交通旅遊處辦理申請。
三、「集會遊行申請」:集會道路使用場地,應檢具該道路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逕向「集會遊行法」之主管機關(市警局各轄區分局)提出集會遊行申請同意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