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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可以直接向企業經營者申訴或依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處理要點第二點以書面方式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基隆市義一路1號1樓工商管理科)提起申訴,或逕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進行線上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如果沒有得到妥適處理,可以向本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二次申訴;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還可以向本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消費爭議如何申訴或調解?
- 發布日期:2016/12/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18/05/02
- 點閱次數: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