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立(新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相關表格
若事業單位有下列狀況之一者,「須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進行提撥」:
1、有94年7月1日前到職,選擇舊制之勞工。
2、有94年7月1日前到職,選擇新制但未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
3、聘有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以外之外籍勞工。(家庭幫傭、海洋漁撈、製造工作、營造工作、機構看護工作、家庭看護工作以外)
4、自115年4月1日起,僱用藍領移工之工作年資達10年以上者。
5、印鑑卡請向臺灣銀行索取
承辦人:曹小姐、高先生,連絡電話:(02)2437-8753
資料來源:勞資關係科
檔案下載
- 設立申請書 ODT 27.73KB,下載116次,MD5:B2F7ACD9C5124FEC31A62E121CC4C37B
- 設立申請書 PDF 243.22KB,下載90次,MD5:3A2F871E71C0102B8184619F4AC9D9D1
- 設立申請書-範本 PDF 414.6KB,下載97次,MD5:102BFDBD783D70B845E325217BB0C0E4
- 印鑑卡範本 PDF 1865.83KB,下載94次,MD5:5E9F517B4A22CB755CA80B9E8D6488B8
- 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 PDF 140.51KB,下載129次,MD5:965B514C3F0C32C6655C89F0A82CF15D
- 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範本 PDF 243.53KB,下載146次,MD5:8C8BB165766F368C8689F5358E54F25C
- 發布日期:2026/03/1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5/05
- 點閱次數:473